《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》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批准

发布时间:2018-10-08 14:58 来源:邵阳文明网 作者:吴珺 杨洪涛 编辑:陈星

邵阳文明网10月8日讯 (记者 吴珺 通讯员 杨洪涛)  今天上午,记者从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,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《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决定。这是邵阳市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,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。

《条例》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调研起草,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具体起草工作,市人大法制委、城环委提前介入相关工作。2017年11月完成《条例》草案起草,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《条例》草案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、5月30日、7月31日进行了三次审议。期间,在邵阳日报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刊登,向各县(市、区)人大常委会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,邀请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无党派人士等召开座谈会,举办立法听证会、专家论证会、立法评估会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。根据审议意见和收集的建议,对《条例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在此基础上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立法指导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。2018年7月31日,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条例》。

该《条例》共五章三十六条,从明确绿地率指标要求、加强树种规划、实施绿化创新、确定永久保护绿地制度、严格城市山体保护等方面,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、建设、保护、管理,将推进邵阳市城市绿化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,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,强化责任追究,有利于巩固绿化成果,改善人居环境,为邵阳“二中心一枢纽”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